顺宸案例

原告:重庆FLHJJZZ有限公司(客户)被告:重庆YSJJ集团)有限公司纠纷


客户信息/对手信息/案件类型及案值描述

原告:重庆FLHJJZZ有限公司(客户)被告:重庆YSJJ集团)有限公司涉案标的190万

时间节点(从委托签约到诉讼或调节到执行完成的时间关键点)
2018年7月20日保全卷移送到保全中心。
2018年9月5日管辖权异议听证,被告未到庭。
2018年9月6日被告写的协议,愿意支付100万元。
2018年10月10日收到管辖权异议上诉状。
2018年11月12日上诉卷宗退还承办法官处。
2018年12月3日一中院立案。
2018年12月17日收到裁定书。
2019年1月14日开庭。
2019年6月17日确定开庭时间。
2019年7月23日收到续冻裁定。
2019年8月2日确定判决已出。
2019年8月5日领取一审判决书。
2019年9月11日移交执行。

综合情况简述,案件办理中的一些调查取证经典方法或应急事件处理等
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,双方签订有书面的合同,但因被告极度强势,且原告风险意识不够,导致当事人在送货时并未要求对方签收送货单,双方也无任何有效的对账,在此情况下,如直接诉讼,最终的结果只有败诉。
律师在与客户进行沟通过程中,基于证据的瑕疵以及回款的压力,客户想着110万的调解方案都愿意接受,但对方知道我方并无有效的履行证据,只愿意100万进行调解,最终无法达成一致。本案在诉前律师与被告法人进行了协商,虽协商未果,但协商过程针对关键问题进行了录音录像,在录音录像中,对方法人承认了尚欠货款190万元。而正是因为此份录音录像证据,证明了被告欠款金额,最终本案由必然败诉转变为了胜诉的结果。

执行结果及总结
律师不仅仅是要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来打官司,更要在缺乏关键证据的时候想办法去收集证据,弥补证据的瑕疵。(前期介入了解到案件瑕疵,那么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,可以参与主导谈判,甚至主动收集证据去弥补瑕疵。真正的去主动出击解决客户的问题,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始终。)